2023-05-03

當社區營造變成一門「職業」,公共性逐漸凋零恐成吞噬地方的怪物

 「社區營造」一詞,於1994年開始形成,當時台灣以文建會作為一個社造政策核心,推動:「建立社區文化、凝聚社區共識、建構社區生命共同體的概念,來作為一類文化行政的新思維與政策」至今已經29年。


2019年,國家政策推出以「地方創生」做為國家安全戰略,政策一出,社會認定與社區營造有諸多相似與重疊的想像,面對社區營造的未來發展與諸多陳年問題挑戰,需要我們一起來回頭思考,釐清社造本身的價值。




社造公共性與商業性間的平衡力

從幾個近年的觀察,由於「錯把商業當作公共的思維與做法」,不免發現,社區營造的公共性與獨立性正在壓縮以社區為最基礎的自治行動區位。

在政府、NGO與各個公共場合,無論是積極推動商業的社區產業,還是為了觀光而發展的社區景點,或者是極力依靠社會福利補助等這些表現,社造要消費者看見的是社區美麗跟產品與服務,但這只限於可以對接商業獲取資源的表現,用各種補助增加政府角色的實現,而並非社區營造促成公民社會公共性的結果。

我們不免在諸多社區,看到很多廠商接力「營造」,諸多蚊子設備卻沒有地方參與跟管理,遇見諸多過度包裝的社區設施和政府各種發揚社區商業的標準與政策等等,都是把商業錯當公共的例子。這些問題,促使我們需要重新思考:

社造要被深化建構社會資本的公共力量,其實是「公共性結社」的力量,但相關的商業與補助內容並非回應人民公共性結社的可能性和發展性。

公共性人民結社本身的能量,不在於補助跟收入。在社區結社本身的價值內容在於:「對於社區生活的掌握,能夠將地方的主體性,在生活中透過各種創造環境受益的行動,來完整個人跟群體的滿足。」

簡言之,公共性結社所獲取的向度,是藉由環境脈絡的改變來應證結社的價值,透過社區營造改變了自己、他人、環境與產業等等,作為地方認同公共性力量的展現。

像是地方勞動價值低落(勞動問題),還是後代學習方向脫離地方(教育問題)等議題,應該要讓社區成為最小可以面對的空間,來促進世代對話落實自治結社價值。

當社造成為一個部門、一份職業

但目前國家各部會在社造的業務,因為各持本位,未能以結社的基礎來面對各項政策由下而上的實踐,只好逐步以資源填補的方式,外包公部門的業務逐步讓「社造成為一門工作」。

將本來是公民參與的權利義務,化約為一門職業,把公共性結社,化約為職場,方便管理這些附屬於政策資源下的「員工」,而非被公民共同行動跟監督。

當人民的權力——結社,變成一種獲取資本的勞動就業跟營生,我們公共結社付出努力,就不是促進公共性的討論,而是一種勞動表現的獲取資源,這個已經跟那個當初想打開公民參與的社造理想有很大的落差。這種現象,或許就像是社區營造業界流行的一句話:「有資源才做,沒資源不做」。

因為上述總總,我們看到的美麗社區、美麗環境、產品,只能說是地方的文化變成資本的表現,並無法看到公共結社的力量。

因此社造產生了:重複的公民、各種地方代言人、只有產品沒有文化、各種世代隔閡無法前進、地方勞動問題浮現、國家與地方不正常的對話、教育環境持續脫離社區跟生活,加上台灣過剩的資本沒有流動到公共性討論而變成地方炒作的工具,至今讓社區營造失去焦點。

社造政策30年是阻力還是助力?

台灣即將進入社造30年,最大問題,就是公民社會私人到公共的過程的不連續,也是我們要努力的方向。

無論是社區營造的新倡議,還是地方創生政策的提出,應該要做為修正社區營造結社扮演的謬誤,提出的導向。

我們更應該面對國家各部會同床異夢的不連續,避免這些切割片段。回歸社區營造的公共性職責,重回結社的功能重要跟價值。

兩者一起來面對地方長期的失能,提出更好的方向,否則,一直要社造單位變成獲取最大資源的角色,遲早會變成吞噬地方的怪物。

本文投書於:關鍵評論網(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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